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“挖矿”(通过算力竞争获取加密货币的行为)再次引发关注,泰达币(USDT)作为市值最大的稳定币,因其与美元挂钩的特性,成为部分“矿工”的选择,但“挖泰达币是否犯法”“会判几年”等问题,需结合中国法律政策与具体行为综合判断。
我国法律并未直接将“挖矿”行为本身定义为犯罪,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明确: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24通知”):
虽然单纯“挖泰达币”不直接对应《刑法》中的具体罪名,但若行为涉及其他违法情节(如非法集资、诈骗、破坏计算机系统等),则可能触犯法律。

“挖泰达币”是否入刑,需结合行为目的、手段及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判断,常见涉罪情形包括:
若组织者以“挖矿”“高收益回报”为名,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用于购买设备、支付电费等,符合《刑法》第176条(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)或第192条(集资诈骗罪)的构成要件,2022年浙江某“矿机租赁”案,犯罪嫌疑人以“投资泰达币挖矿月息15%”为诱饵,非法吸收资金2.1亿元,最终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。
若“挖矿”行为通过侵入、控制他人计算机(如“挖矿木马”盗用他人算力),或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、数据,符合《刑法》第286条(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),2021年北京警方破获的“暗云”挖矿病毒案,犯罪嫌疑人通过植入病毒控制10万台计算机挖矿,造成被害人损失超5000万元,最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若以“挖矿”为名实施诈骗(如虚假出售矿机)、逃避缴纳税款(隐匿挖矿收入)、将泰达币用于洗钱(通过“跑分平台”兑换成法定货币),则分别构成诈骗罪、逃税罪、洗钱罪等,量刑依据犯罪情节轻重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(如集资诈骗罪、洗钱罪情节特别严重者)。
具体判刑年限需结合罪名、涉案金额、主观恶性、社会危害性等因素,主要分为以下情形:
在我国,“挖泰达币”虽不直接入刑,但因其涉及非法金融活动,极易衍生其他犯罪行为,普通人应明确:任何以虚拟货币挖矿为核心的盈利模式,均游走在法律边缘,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红线,若已参与相关活动,应立即停止并通过合法途径退出,避免从“违法”滑向“犯罪”。
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唯有遵守“虚拟货币非货币、挖矿属非法”的监管底线,才能远离法律风险,维护自身权益与社会经济秩序。